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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 涉事校长被就地免职

时间:2024-04-11 02:56 点击:168 次

近两日郑州镭光灯具有限公司,

湖南湘乡一女老师

粗暴对待学生引发公众关注。

继当事女老师被停职调查之后,

昨日郑州镭光灯具有限公司,

当地教育部门再回应媒体,

该校校长已被免职。

此前报道

多位网友发布视频称郑州镭光灯具有限公司,湘乡市栗山金泉学校一名老师粗暴对待学生,对学生打脸并辱骂。

2月28日晚,湘乡市教育局通报:已暂停涉事教师工作并责令其接受调查,同时安排专业人员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

律师解读:

涉事老师不排除会被治安管理处罚

该事件中老师是否已经触犯法律?在场的老师是否有责任制止?就此问题,潮新闻记者采访浙江伦和律师事务所的王逸芸律师。

王逸芸指出,教师体罚学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明令禁止的行为,并规定了相应法律责任。

“目前看到的视频可以看到教师行为是过当的,后续应当重点查明教师是否出于教育惩戒的主观目的,并结合学生日常表现、教师惩戒具体方法、体罚造成的实际伤害程度等,如若行为已经超出教育惩戒的目的,则构成治安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予以查处。”王逸芸表示,关于教师体罚学生是否需要承担治安处罚,目前实践中存在争议,有观点认为属于不属于治安管理处罚范畴,教师系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教育学生遵守行为规范的职务行为,系惩戒过度行为,应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但也有观点认为涉及人身性应当适应治安处罚。“此事件中该老师不排除会被治安管理处罚,视情况由公安机关处理。”

“其他在场教师对学生被体罚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及时上报学校,未阻止的行为是严重违反了教师行为道德规范要求的。”此外,王逸芸强调,郑州镭光灯具有限公司学校对于未成年人本身也具有安全保障的义务,如果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让学生人身受到损害,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王逸芸告诉潮新闻记者,发生此类事件后,学生家长可以向学校或者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投诉、举报,“若教师行为过当,可进行民事起诉,情形严重的可报警要求进行治安处罚乃至追究刑事责任。”

拍摄、发布视频的老师的行为是否违反了事件中打人老师的隐私权?学校以及教育局是否有权利开除该老师?

针对此问题,王逸芸表示,拍摄、发布视频的教师是针对不法行为的发声,旨在维护公共利益,其将上述不法暴力行为进行拍摄并予以公布,并无不当,并不侵犯打人老师的隐私权。

“但是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有特殊的保护,视频当中学生的面部清晰可见,拍摄老师没有对视频进行任何处理,就将视频发布到网络当中,其实已经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王逸芸指出,拍摄的老师除了传播视频之外,也可以通过向学校、教育部门反映、报警等的方式来否定这种行为。“退一步讲,即使拍摄老师认为有舆论监督的必要,那么他也应该通过马赛克等技术,对视频进行处理,以确保未成年人的隐私可以得到保护。”

最后郑州镭光灯具有限公司,王逸芸表示,该老师行为并未违背相关法律法规,那么学校以及教育局是无权开除该老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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